
在元代的书坛之上,他于齐名,他的草书远远在赵孟頫之上,而且他二人还是致交好友,二人以书会友,成为了书坛的一段佳话。此人就是鲜于枢,据记载,鲜于枢的长相极具北方男儿英气,身材魁梧挺拔,脸庞自带 “河朔伟气”,尤其以浓重飘逸的长髯闻名,被友人亲切唤作 “髯公”。
这种魁梧身形与标志性美髯,正契合古代对男性 “伟丈夫” 的审美推崇 —— 如同三国关羽因美髯获称 “美髯公” 一般,长髯在当时是俊朗与气度的象征。

而他被称作 “大帅哥”,更离不开外貌与内在的融合:其性格豪爽洒脱,酒酣时吟诗作字 “奇态横生”,兼具书法巨擘的才情与文人的豪侠风骨。这种 “貌伟而髯” 的阳刚外形,搭配卓越艺术才华与旷达气质,自然成为当时文人雅士眼中兼具颜值与风骨的 “大帅哥”。
此帖可以说是他最具代表性的草书帖,此作所书写的内容是唐代诗人韩愈所作的诗文,鲜于枢用行草书抄录,既表示对石鼓文尊崇,更展对晋唐书法追慕,以笔墨践行复古理念,实为难得。
据了解,鲜于枢创作此作之时正是元代处于复古风气正盛之时,在那之前的书坛书风都是以宋为主的崇“意”之态,而在他们的推动之下,才慢慢的走向了“复古”之态。

鲜于枢曾多次写就《石鼓歌》,此作传世有两本,极为珍贵。其中一本在2004年的北京翰海拍卖会上以4620万元的高价成交,另一本则被珍藏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。
鲜于枢在书法学习上直接追溯书法的源头,从晋人“阁帖”里吸收养分,还深入钻研怀素的《圣母帖》,慢慢形成了自己稳健古朴、气度宏大的书写风格。
他还学了米芾的“悬腕法”,写字时用肩膀带动胳膊肘,再用胳膊肘转动手腕,完全靠手腕的力量来控制笔尖。不管写大字还是小字,他都悬着胳膊肘写,这样一来,每一笔都能保持中锋,每个字都力道十足。

鲜于枢牢牢扎根在晋唐书法的土壤里,广泛吸收张旭、怀素等书法大家的长处,把汉魏时期的篇章布局和篆籀文字的笔法意趣融合在一起,写出的字里满是“古雅”的韵味和“侠义”的气概,格调格外高雅不凡。
赵孟頫自叹“余与伯机同学草书,伯机过余远甚,极力追之而不能及”,足见鲜于枢草书在同辈眼中的卓越地位。

《石鼓歌》虽为草书大作,但却感受不到肆意挥洒、连绵无度,没有张怀二人的那种狂,更有的是灵运飘逸。他的笔画圆润有力,透着饱满的质感,整个字看起来雄浑大气又古朴厚实。
字体结构工整端庄,一点儿没有轻飘飘的感觉,既有着魏晋小草和孙过庭《书谱》那种典雅精致的韵味,又带着怀素草书的奔放豪迈。

赵孟頫对鲜于枢的草书造诣钦慕有加,曾由衷感慨:“余与伯机同学草书,伯机过余远甚,极力追之而不能及,伯机已矣,世乃称仆能书,所谓无佛出称尊尔。”这番话,不仅是对鲜于枢草书造诣的高度认可,更透露出二人之间坦诚相待的真挚友情。


















鲜于枢生于宋末乱世,他的家族曾在战火中饱受磨难,祖父不幸丧命,祖母就带着他一路颠沛流离。成年后的鲜于枢踏入官场,但他的性格与权贵衙门格格不入,在浙东宣慰司做小官时,上司贪赃枉法,他气不过拍桌子骂,还直接把官印一扔走了。
之后他又被罢官又复职,最高也就当个从七品的小官,但他根本不在乎,反而在西湖边建了个 “困学斋”,天天练字。就是在这儿,他遇上了赵孟頫,俩人因为都爱书法,成了特别好的朋友。
声明: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删!
升阳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